2004年10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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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吊白块”做年糕 两口子同获罪
袁寿省 林任春
瑞安籍的何某、吴某夫妇生产、销售含有“吊白块”成份的年糕,近日双双被洞头法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食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,并处罚金5000元。
今年4月至5月间,何某、吴某为使生产出来的年糕增白、防腐,在生产年糕时掺入有毒有害的“吊白块”(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,呈结晶性粉粒),并将约3500公斤毒年糕销售给农贸市场的摊贩。5月14日,何某、吴某在生产年糕时被工商部门当场查获。(袁寿省 林任春)